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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旨: 2010-11年度國際扶輪青少年交換活動展開,請各社踴躍推薦優秀人選。

  明:一、青少年交換活動的目的:

本計畫提供青年學生與扶輪接待家庭、扶輪義工,以及社區整體許多的助益。透過青少年交換,學生能第一手學習外國生活的各個面向。隨著對於世界的概念不對擴張,他們漸趨成熟,發展對自己更深層的瞭解。融入外國的教育體制,加強了他們的學業與個人成長。接待扶輪社與家庭和社區整體也因為與來自不同文化的廣泛、友善接觸而豐富。

      二、申請相關事項:

  1)報名資格:

1. 15歲至18歲之高中()在學男女學生

(出發時年齡須符合此範圍內,亦即1992811995831出生)

2. 本地區扶輪社友子女或孫子女皆可提出申請,但必須透過3500地區扶輪社推薦。

5. 推薦社必須安排3個適合之接待家庭(派遣家庭為當然之接待家庭)1個預備接待家庭,以及1位接待顧問,接待國外來台交換學生,為期一年。

4. 出國費用及必要經費全部由派遣學生之家長(或法定監護人)自行負擔,費用支出概況請參見(附件一)。

3. 派遣學生需學業成績與品行優良,且SLEP成績必須35分以上或全民英檢初級成績及格,必要時由甄選委員會視情況考核之。

6. 推薦社須同意依3500地區與國際扶輪(RI)青少年交換活動規章之規定運作,以符合RI認證之要求。 

7. 推薦社須成立滿3年,派遣學生家長亦須入社滿3(二者皆以2010630為準),並請推薦社提供過去3年之三出記錄以供參考

8. 推薦社每年限推薦一名派遣學生。

  2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091031(星期六) 截止。

  3)預定交換地點:依國外各扶輪地區交換之要求決定派遣國

a.北美洲地區:美國、加拿大。

b.中南美洲地區:巴西、墨西哥、阿根廷……

c.非洲地區:南非……

d.歐洲地區:義大利、比利時、德國、法國、瑞士、芬蘭、英國、挪威、荷蘭、匈牙利波蘭、瑞典、捷克、俄羅斯 ……

f.亞太地區:日本、澳洲……

  4出發時間:20108(註:交換時間為期至少十個月)。

  5報名方式:(資料不全恕不受理,並請於截止日期前寄至總監辦事處

1.中文申請書一份(請備書面及電子檔)---(附加檔案一)

書面部份含體檢表(中、英文版皆需提供)與學校成績證明-中、英文版,

請繳交前一年成績單,若是升高一學生請繳交國中畢業成績單)

2.SLEP or全民英檢初級成績證明一份(書面)

3.護照影本(請備書面及電子檔)           4.戶籍謄本一份(書面)

5.接待家庭預定表一份(請備書面及電子檔)

6.證件照照片(電子檔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7.推薦社出具理事會通過證明函.

8.接待家庭同意書。

  6甄試日期:20091121,地點另行通知

  7資格喪失:交換學生受訓期間,如有下列情事,即取消交換資格:

1.違反國際扶輪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規則者。

2.素行不良,受校方記過等處分者。    3.有任何妨害扶輪名譽之言行者。

4.休學或二星期以上沒有音訊者。

5.心身健康發生重大障礙導致無法繼續受訓者。

6.無故缺席「派遣學生訓練講習會」者。    7.未能如期繳納相關費用者。

8.派遣父母與派遣社未能配合地區履行RI認證之相關規定者。

9.受訓期間經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裁定不適任扶輪親善大使者。

          8)錄取原則:

1.報名資格符合者方可參加甄試。2.錄取標準以甄試成績高低為依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若家中或社內已有成員參加過扶輪青少年交換計劃,但未盡相關之

責任與義務者,將影響其錄取。 

          9)費    用:

1. 甄試合格備取者,須於備取名單公布後兩星期內(20091215截止),繳交3500地區青少年交換委員會新台幣70,000元整。其中50,000元供地區委員會辦理訓練、講習、制服、名片、徽章……等出國前之準備工作。其餘20,000元為TRYEX之行政費。逾期不繳納視同放棄派遣資格。

2. 學生出國的簽證,護照,機票,保險及在國外之雜支須自行負擔。

3. 派遣學生講習結業後兩星期內(2010620日截止),繳交新台幣140,000元整,以供地區補助各接待社68,000元接待費用及各項接待講習會、接待學生適應課程、語言課程、文化課程,以及各項接待相關事務之費用。逾期不繳納視同放棄派遣資格。

4. 以上費用不包含任何國內旅遊費用,如訓練講習期間,地區有安排與來台學生的共同旅遊,則參加者須自費(自由參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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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tarychuf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